记者:同性爱者向社会和家庭公开性取向,叫做出柜。目前而言,您认为同性爱者出柜的压力主要来自哪里?
答:所谓出柜,我们习惯上称作“亮相”或“现身”。目前在我国,同性爱者向他人公开性取向的首要压力来自家庭内,特别是亲长的不认同,其次来自他们周围的人们(如一般亲朋、单位同事、领导)的不认同。我去年主持了对2000多位主要生活在大城市、半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同/双性爱者的调查,发现大约只有近1/5的人认为自己公开性取向后不会遭遇伤害。在那些认为自己会遭遇伤害的人们中,认为公开性取向后加害人是家人的约7/10,约半数人认为会受到单位的伤害,半数人认为会受到一般朋友同事同学邻居等的伤害。
记者:您觉得出柜是不是改变同性爱者处境的一种好策略?
答:对于少数同性爱者,公开性取向可能在各方面都相对有利于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但多数情况下远非如此。去年我国某省会就出过一件事。一位单身母亲在20岁的儿子向她公开性取向后,因为强烈刺激而发生了偏瘫。这位青年看到造成如此后果后,离家出走了。我以往也知道有女同性爱者(女同)在公开性取向后,父亲出现脑血管意外的事例。我国绝大多数人并不懂得什么性取向差异,也不知如何面对。传统文化普遍只接受男女间的性结合关系。所以一旦得知自己的子女情况与多数人不同,亲长通常很难接受,至少在相当长的一个阶段内难以接受。所以我和许多专家,还包括很多同性爱朋友认为,轻率地公开性取向极不可取。
记者:主流群族和同性爱群族如何改变目前的这种境况?
答:这首先需要做好大众的工作,需要进行长时期的扎扎实实的深入的性科学教育。我知道的许多事例表明,在亲长得知子女性取向不同常人之后,通过认真学习有关科学知识,最终改变了态度。当然,极个别的例外也有,有的父母就把子女驱赶出家庭。前些时日,身为名艺人的孙海英说:“同性恋是犯罪!”这件事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这个事件是个典型例子。孙的话语很有代表性。我知道至少还有某省一重要部门的领导人晚近有过同样说法。这说法暴露了两方面问题。首先是我国的法制建设落后。某种行为是否犯罪或违法,这要看法律是如何界定和由权威的立法、司法部门解释。凡是法律未指明违法犯罪的行为,便属合法。作为个人,你可以不支持某种行为,但你无权随心所欲地解释甚至曲解法律。其次,这类事件暴露出我国有关性取向的科学教育的落后。有话语权的人士在发表言论前,应当先了解当代科学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认识、国际间真正反对性取向歧视国度的实际情况。在2005年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著名性教育专家闵乐夫教授主编的《初中生性健康教育》教材中,已明确指出对同性爱者的歧视是错误的。某些歧视性言论的出现,反映出很多人需要“补课”,至少应当达到在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过程中,学习过有关教材的初中生水平。
对于同性爱小众,则应当通过自己的行动,使亲长对自己的生活放心,建立一种信任关系,让亲长知道自己不结婚也可以较好地生活。通过这种方法,减少亲长对自己个人生活的过多干预。也有一些其它事例,比如有的同性爱朋友经常把主流媒体关于同性爱人群的正面的客观报道、科普文章放在家里,让亲长有意无意地看到,通过这种较长时间的逐步沟通,再一点点披露真相。至于改变大众社会认识,同性爱小众可以从多方面着手。目前我国数十个大中城市出现的同性爱预防艾滋民间组织,就正在做着这方面工作。
关键词:性压抑和艾滋病
同性恋者难以拥有稳定的伴侣,一些人因而与多人进行性接触;同时,没有安全保护的男同性恋者的插入性性行为本身容易造成直肠粘膜充血、损伤,精液中的艾滋病毒会通过破损的粘膜进入血液循环或淋巴系统,造成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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